今天收到薪水通知表,

加薪了!

開心!

雖然這是兩個月前已預知的消息,

依然還是……

開心!!

加了四千多塊,

雖然在現今大馬的城市生活,

四千塊并不能做太多“大事”,

不過總好過沒有。

有了這四千多塊,我可以讓娘家的媽媽、

弟弟和妹妹過得好一點。

雖然媽媽口里說着不要用我的錢,

可是平常生活的我,

真的不需花太多錢。

上班前老公給我買午餐,

下班回來婆婆煮好晚餐。

我要是去逛街買東西,

就向老公“討錢”。

要是有一個月向老公討太多錢了,

似乎有一點過分的話,

而我又要買我中意的東西,

我還有每月二千五百的補習費(為外甥女補習的酬勞)。

所以基本上我的薪水只是幫我自己每月還車子的貸款(四千五百),

其他就給我媽媽當生活費。

而女兒一切的費用,包括奶粉、紙尿片、

保險、看顧費用(給我媽媽)、瑣瑣粹粹的東西(如不定期注射疫苗、

生病看醫生、玩具、新衣……)都是我老公在負擔。

有了孩子,生活變得不容易,

可是也變得充滿生氣(不是生悶氣的“氣”啦)、希望、原動力,

還有最重要的是,

我們夫妻之間,

也變得更依賴對方,

更感激對方的付出,

當然也越來越愛對方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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