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新加坡发生一宗轰动全城的惨案,

一个失意父亲,

太太向他提出离婚,

相信不甘两个孩子跟随太太另嫁他人,

竟然先将两个分别为6岁和3岁的儿女活活掐死,

再放火烧屋子,

接着自己从12楼一跃而下,

酿成令人震惊的3尸命案。

看了今天的报导指出是这个狠心爸爸由于太宠爱太太和孩子,

竭尽全力在物质上满足他们,

包括时常买名牌给太太,

以致债台高筑,

负债累累,

在几年前已经被判入穷籍。

看到这里,

我忽然想到我自己,

我是否又是一个常常要老公在物质上满足的老婆?

我老公并非赚钱很多的生意人,

他的事业刚刚起步才3-4年的时间,

一切支出都要十分谨慎。

他做生意的东西,

我一窍不通,

但每每我跟他要钱(买两个女儿的日用品、自己的败品、什么有的没的),

他从来不会"托我手肘"。

就我决定要到台湾游学开始,

他就不停为我"出钱",

几乎每个星期都要付钱。

包括报名费:RM2100、

延长逗留费用:RM610、

买了数码相机:RM1300、

准备弄新发型:RM500、

准备到台湾的费用:RM4500......

以上的都是超出平常的费用,

还没有包括两个女儿的:

每个月给妈妈的看顾费:RM1500、

奶粉(2个月一次):RM550、

保险(大公主):RM250/月......

还有偶尔出去逛街的娱乐费:±RM300

都还没包括他自己的消费:

供车:RM1000、

保险:RM150/月、

其他(外食、添油、"人参"、电话预付额):RM800(柴油占了70%)

给家翁家姑的费用:RM800/月。

大概有人会奇怪,

为什么都好像我老公在负担?

其实我们夫妻俩已经有协议,

因为他赚钱比我多,

所以他就负担比较重,

而我就负责自己的车子供期RM450/月、

每年我自己的保险和路税约RM2000、

小公主的保险RM2000/年。

我很庆幸我们是跟家翁家姑一起住,

所以减轻了很多支出。

****************我好像离题了*****************

最后的结论是:

宠爱老婆孩子没有错,

但用钱没有节制就是错,

一借再借也是错。

看来我去了台湾回来就要"修身养性"一段日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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