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新加坡发生一宗轰动全城的惨案,
一个失意父亲,
太太向他提出离婚,
相信不甘两个孩子跟随太太另嫁他人,
竟然先将两个分别为6岁和3岁的儿女活活掐死,
再放火烧屋子,
接着自己从12楼一跃而下,
酿成令人震惊的3尸命案。
看了今天的报导指出是这个狠心爸爸由于太宠爱太太和孩子,
竭尽全力在物质上满足他们,
包括时常买名牌给太太,
以致债台高筑,
负债累累,
在几年前已经被判入穷籍。
看到这里,
我忽然想到我自己,
我是否又是一个常常要老公在物质上满足的老婆?
我老公并非赚钱很多的生意人,
他的事业刚刚起步才3-4年的时间,
一切支出都要十分谨慎。
他做生意的东西,
我一窍不通,
但每每我跟他要钱(买两个女儿的日用品、自己的败品、什么有的没的),
他从来不会"托我手肘"。
就我决定要到台湾游学开始,
他就不停为我"出钱",
几乎每个星期都要付钱。
包括报名费:RM2100、
延长逗留费用:RM610、
买了数码相机:RM1300、
准备弄新发型:RM500、
准备到台湾的费用:RM4500......
以上的都是超出平常的费用,
还没有包括两个女儿的:
每个月给妈妈的看顾费:RM1500、
奶粉(2个月一次):RM550、
保险(大公主):RM250/月......
还有偶尔出去逛街的娱乐费:±RM300
都还没包括他自己的消费:
供车:RM1000、
保险:RM150/月、
其他(外食、添油、"人参"、电话预付额):RM800(柴油占了70%)
给家翁家姑的费用:RM800/月。
大概有人会奇怪,
为什么都好像我老公在负担?
其实我们夫妻俩已经有协议,
因为他赚钱比我多,
所以他就负担比较重,
而我就负责自己的车子供期RM450/月、
每年我自己的保险和路税约RM2000、
小公主的保险RM2000/年。
我很庆幸我们是跟家翁家姑一起住,
所以减轻了很多支出。
****************我好像离题了*****************
最后的结论是:
宠爱老婆孩子没有错,
但用钱没有节制就是错,
一借再借也是错。
看来我去了台湾回来就要"修身养性"一段日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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