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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忘了是幾時的事了,

大概是1997年年尾,

很無聊地翻回幾本過了期的雜志,

突然很想交一位筆友,

便揭開征友一欄了。

選了很久,

終于只看中一位,

是一個男的,

署名為“Louis Twenty”,

很奇怪吧?

我也是被“Twenty”這個字吸引。

由于好奇心作祟,

很想知道為何他會在名字加“二十”,

而且他在愛好一欄又填上結他、夾Band

(我一直以來都對喜歡彈結他的男子有好感),

加上他又住在離我家不太遠的地方,

日后若是大家相約見面也許沒有問題,

所以終于便點中他了。

……信件是寄出了,

也不知道等了多久,

終于也收Louis的回信,

他的信內充滿活潑的插圖(自己畫的啦)和字句,

但他竟用綠色墨水的筆給我回信,

他竟然不知道凡是用綠色或紅色墨水筆寫信是代表你想和對方絕交的意思。

算了吧!

不知者不罪,

我后來也沒有告訴他。

他的第一封回信便邀我加入他和幾個朋友一起組成的Band隊,

名FreeSky,

他邀我加入他們當主音,

雖然我在猜疑着是否他對每位女筆友都這樣說,

但因為我很驚喜也覺得很新鮮,

最后還是答應他了。

他的第二封信就要求我給他電話號碼,

當然我沒有。

依然只以信件的方式和他交流,

雖然他在第一封信就寫下了他的電話號碼,

但我也不打算打給他。

我不想放棄書信來往,

另一方面,

一旦大家由書信發展到談電話,

很自然下一步就是相約見面了,

我卻不想和任何一位筆友見面

(同時我也交了幾位筆友),

也不知是什么心態。

所以最后我還是沒有把電話號碼給他;

但我卻主動打給他了:

大概通了三個月的信,

由于他每次都在信中表示有很多問題想問我,

務必都想和我在電話里交流,

而我也認為大家都通了一段時間的信,

也該是時候談談電話了。

所以有一天當家人不在,

我便打算打給他閑聊幾句。

電話一接通了,

當他知道是我本人時,

竟怕(羞)到說話也口抖(嘴巴發抖),

或許他從來沒有想過我會打給他他吧?

又或許太突然了?

那一次我們談了很多,

但也忘了談些什么,

只記得他在電話旁彈結他給我聽,

自從那次,

我便開始喜歡他。

雖然那個時候,

我還沒見過他的樣子,

也不知道他的真正為人,

喜歡他純粹是因為那種“感覺”,

第一次有人為自己彈結他,

我還是第一次有人為自己彈結他呢!

我認為這是很值得驕傲呢!

那次之后我也沒有時常打給他,

就連電話號碼也依然沒有給他。

其實我不讓他call我的原因,

完全是因為我的家人。

我的父母對我的管教相當嚴厲,

絕不容許有男生打電話給我。

一旦讓他們接到男生找我的電話,

即使我有在家中(其實我也鮮少在外),

他們也總會說我出去了或說我睡了。

就算“有幸”和男生談電話,

談完后當放下聽筒,

又會惹來一番“審問”。

所以為了減少麻煩,

我從來都不會隨便將電話號碼給別人,

在學校里的異性朋友也知道我家教甚怪,

也絕少打電話給我,

實在我私底下也不多與他們單獨交談。

之后為了方便Louis有什么消息可以第一時間通知我

(又基于他懶寫信的關系),

我便托一位好友幫忙,

如此一來,

凡有什么事,

他也可以通過我的好友盡快讓我知道。

也多得我這位好友,

我才可以知道他的事,

有時候他很遲才回信,

但也總會通過我的好友聯絡我。

所以每次就由他聯絡我這位好友,

在相約見面的時候,

也是由我這位好友安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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